太府办〔2015〕7号
关于印发《太平镇干部职工“五天四夜”
住镇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属部门:
现将《太平镇干部职工“五天四夜”住镇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太平镇干部职工“五天四夜”
住镇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健全镇干部“五天四夜”住镇制度,切实纠正镇干部“走读”现象的通知》(清新纪发[2015]4号)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健全镇干部职工“五天四夜”住镇制度,加强和改进我镇干部作风建设,切实纠正镇干部、职工“走读”现象,形成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新常态”。现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总体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纠正镇干部、职工“走读”现象,深入到农村第一线调研,掌握情况,积极开展干部紧密联系群众活动,访民情、解民忧、纾民困,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确保镇委、镇政府各项中心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工作要求
(一)镇领导干部职工在法定工作日期间,每周要“五天四夜”住宿在镇(出差、开会除外),并履行签到手续。实行登记考核。如有特殊情况和家庭困难确实不能住镇的,须履行请假和登记手续,班子成员需向书记或镇长请假;其他干部职工需向郭勇飞副书记请假,并将请假条交办公室备查。住镇期间不得参与赌博、酗酒、公款大吃大喝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镇干部职工每天(含公休日、节假日)24小时按值班表安排坐班(详见附表一),其他干部职工在镇辖区范围内自行安排。镇领导干部职工值班制度与领导干部接访日制度相配套,统筹安排。建立领导带班和值班签到、签退、值班情况记录制度。
(三)严格按照《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办公室、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工作的通知》(清新委办〔2014〕30号)的要求,履行请假报批制度。除参加上级会议和有特殊情况外,镇党政一把手原则上不能同时离开辖区,周末和节假日必须有一人值班。
(四)在镇内出现群体性、灾难险情、重大事故等突发性事件时,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值班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亲自组织指挥,及时处理问题。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五)严格执行镇公车管理制度。加强对镇公务用车的管理,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坚决纠正镇领导干部和镇干部职工用公车“走读”问题。
(六)健全镇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各包村班子及包村组长、组员每周安排时间到群众家中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明确住镇(值班)任务目标,把学习、下访、议事、谈心作为住镇干部的必修课。住镇干部、职工要围绕“走进群众、了解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要求,结合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听民声、访民情、解民忧,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并做好相关记录。镇干部、职工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晚到群众家中开展夜访活动。
三、健全制度和督促检查
(一)健全公开监督制度。镇领导、干部职工在镇住宿的情况,列为镇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公布,每月分别在我镇网站和公开栏里公布,接受群众、基层干部监督。镇党委建立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监督员队伍,定期或不定期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设立监督电话,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二)住镇情况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考评、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镇党委在年终对纠正镇领导和干部职工“走读”问题的情况进行总结,对做得好的个人给予表扬,差的要给予批评或诫勉谈话。
(三)镇纪委、镇组织办负责开展治理镇领导和干部职工“走读”现象。不定期进行抽查:通过现场点名、电话核实、全程录像、核对签到记录、请休假登记、值班签到记录等方式对镇落实“五天四夜”住镇制度情况进行常态督查。对督查中发现存在“走读”现象的镇领导和干部职工,经查实出现1次不在岗的给予口头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次以上不在岗的给予诫勉谈话及全镇通报批评,并视情节提请给予组织处理。对因“走读”问题引发严重事故的镇领导和干部职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方案由2015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主题词:住镇 方案 通知
太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日印发
(共印45份)